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全球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以其灵活的公司法和低税率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注册。近年来,为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监管,BVI政府引入了《实益所有权登记册》(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s,简称ROM)和《实益所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简称UBO)的备案要求。以下是关于BVI公司ROM和UBO备案的要求及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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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 备案
适用范围与豁免
需备案公司类型:所有 BVI 商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 LLC、股份有限公司等,无论是否实际运营。
例外豁免:上市公司(在 BVI 或认可的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受监管实体(如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已向 BVI FSC 提交董事信息的);非活跃公司(无银行账户、无资产、无过去 6 个月内的业务活动记录,且需向注册代理提交《非活跃声明》并获批准)。
备案内容与格式要求
自然人董事:需提供全名、居住地址(不可用邮箱或注册地址替代)、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需公证或由注册代理认证)。
法人董事:公司全称、注册地及注册编号;若法人董事为 BVI 公司,需进一步披露其自然人董事信息(穿透核查)。文件语言仅限英文,非英文文件需附认证翻译件。
备案时限与操作流程
新注册公司:须在注册后 30 天内向 BVI 公司注册处提交完整的 ROM。
现有公司: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备案。
信息变更:若股东信息变更,需在变更后 30 天内更新备案。首次逾期罚款 500 美元;超过 90 天未更新,罚款 2000 美元,公司状态标记为 “不合规”,可能被强制注销。提交方式是通过 BVI 注册代理在线提交至 BVI 公司注册处。
UBO 备案
适用对象与排除对象
适用对象:直接或间接持股≥25% 的自然人(按股权或投票权计算);作为信托的委托人、保护人或受益人;通过股东协议、代持协议或 veto 权控制公司决策;对公司财务或管理层有实际影响力(即使无股权)。
排除对象:中间层公司或 SPV(需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基金经理或托管人(若仅为职业身份,不视为受益人)。
备案内容与保密性
必填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常住地址、身份证 / 护照号码及有效复印件、控制方式说明(如持股比例、信托文件摘要)、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保密机制:信息仅存储于 BVI 注册代理的保密数据库(BOSSs 系统),非公开信息,仅 BVI 金融调查局(FIA)在调查洗钱等犯罪时可调取。
豁免情形与替代方案
完全豁免:上市公司(需提供上市证明);受 BVI FSC 或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如 SEC、FCA)监管的实体。
部分豁免:若 UBO 信息已通过其他合规程序提交(如欧盟经济实质申报、CRS 税务申报),可申请免重复提交,但需提供证明文件;非活跃公司仍需提交 UBO 信息,除非已申请 “非活跃状态” 并通过审核。
动态更新要求:股东结构变化(如股权转让、新股发行)、受益人身份变更(如信托受益人调整)等情况发生后,需在14 天内提交更新,否则可能面临每日 500 美元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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