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日本,作为亚洲经济强国,以其先进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体系和高度发达的消费市场,吸引着众多跨国企业在此设立子公司。这一决策背后蕴含着诸多重要作用,对企业的全球布局和长远发展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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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设立子公司作用
1、业务发展与市场拓展
加强本地营业活动:设立子公司可以更好地开展在日本当地的业务活动,例如加强客户现场的营业活动,便于实施在岸软件开发等。
满足客户需求:部分日本大型企业出于自身管理需要和规避跨国贸易风险,可能要求供应商在日本境内设立子公司,以便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并进行业务往来。
吸引本地人才:设立子公司可以吸引更多日本本地的优秀人才,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智力和人力资源支持。
2、风险管理
有限债务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在东道国(日本)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这有助于降低母公司的风险。
独立承担风险: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母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
3、税收优惠
独立计税: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可以享受日本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
递延纳税:当东道国(日本)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灵活的利润分配: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得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从而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法律与经营独立性
法律独立性: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有助于保护母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经营独立性:子公司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制定经营策略,这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适应日本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
5、品牌与形象提升
建立品牌形象: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增强市场信任:在日本设立子公司可以增加当地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日本子公司设立条件
1、在留资格:
外国人必须取得在日本设立公司的在留资格。如果不能取得无就业限制的在留资格(如永住者),则应取得“经营/管理”在留资格。
根据日本《入管法》,要获得“经营・管理”签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日本国内已确保有办事处。
资本金等总额至少500万日元,或雇用两名或以上常驻员工。
申请人的商业经营经验至少三年(包括研究生院),且薪酬与日本人相同。
提交商业计划书等(该商业计划书应被客观地认为能够持续经营)。
2、公司设立地址和代表人:
确定日本公司的设立地址。
指定一名日本代表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址、个人印章及公证证明书。
3、注册资本:
设立公司的设立资本只需1日圆以上,但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更高的资本金,如500万日元以上。如果设立时的资本金为1000万日元以上,则更有利于申请经营管理签证。
4、公司章程:
制定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人数和期限、出资方式、出资额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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