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于1990年10月成为马来西亚控制的近海领土。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在那里成立,负责协调离岸公司。马来西亚的立法提出了一些修正案和澄清,允许与外国企业主建立透明的商业联系,并获得IBFC(国际金融和商业服务)的地位。
纳闽是在国际监督和控制机构的意见下开展业务运营的权威地区。
规范经济事务的主要立法文件如下:
离岸银行业务 1990;
纳闽离岸信托 1996;
纳闽离岸金融服务管理局 1996;
纳闽离岸证券业 1998;
纳闽离岸商业活动税1990年。
注册流程
有兴趣注册公司的国际投资者可以从相关管辖法律批准的两种注册形式中进行选择(自1990年以来的公司法):
贸易公司;
控股(非交易,非商业)公司。
马来西亚政府机构对离岸类型的信托,租赁,保险和银行机构进行验证需要相应的许可证。其他类型的活动未获得许可。
离岸公司根据责任形式分为4类:
担保有限公司;
私人无限公司;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具有以下优势:
免于提交余额报告;
向自己的董事和有关第三方公司授予信贷的权利;
最低授权资本为2林吉特;
获得豁免私人公司地位的机会;
居住地对成为股东的权利没有影响;
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
根据公司类型,将征收相关的固定费用(不超过6,000林吉特)。选择和转录唯一名称的成本等于 50 林吉特。
当地持牌信托组织有权准备注册证书和行为,并参与注册过程。必须至少有一名居民或非居民董事(自然人或法人)和当地秘书。平均而言,注册过程持续不超过一个月。在纳闽,对公司的最低资本没有具体要求,但普遍接受的利率为10,000美元。事实上,名义上超过500美元的资金被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纳闽公司的税收条款
非商业公司无需缴税。上述包括证券、房地产和银行存款形式的资产的持有者。
贸易公司支付20,000林吉特的固定税,或净收入的3%(承担审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