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设计
为提高注册成功率,申请人在设计商标时,应特别注意马德里系统和指定国家的特殊规定,特别是中文商标。
例如,美国商标专利局要求指出中国商标是否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有关,是否具有工商意义,是否具有地理标志意义;新加坡要求中国商标逐字翻译,澄清整体意义;特别是在越南,中国商标被认为是由越南人不常用的外语组成的商标,被认为缺乏意义和拒绝。
为避免因这些原因难以顺利注册,申请人可选择将商标设计为混合商标,即中外文混合商标。
2.商品/服务类别
目前,中国适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最新版本是第十版2016文本,基于国际流行的尼斯分类表,但发生了变化。
本文延续了上一版的传统,并在序列号前用大写字母C标记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产品和服务。因此,当申请人选择在马德里系统的其他国家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注意这些特色商品和服务的转换,最好提前进行咨询和查询。
当然,上述问题只是商品/服务分类的冰山一角,如美国不接受尼斯分类中过于广泛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韩国不接受尼斯分类中的大型商品描述;新加坡不接受尼斯分类中第45类的个人和社会服务;日本也不接受尼斯分类中大多数类别的大型商品或服务描述;伊朗和其他伊斯兰教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葡萄酒商品的注册申请将被拒绝。
申请后的后续程序和管理
1.跟踪后续行政程序
正如上述,申请人在成功取得国际注册证书后,仍需注意指定国家的有关行政裁决,以确保没有其他理由影响注册商标的最终效力。跟踪这些官方文件通常是在取得注册证书后的12至18个月内。
除了需要跟踪行政裁决外,还需要特别注意费用的支付程序。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中,一些国家的费用程序相对复杂,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如日本和加拿大单独费用是申请费和注册费,申请人支付申请费,日本特许经营或加拿大工业产权局审批后,申请人还需要支付注册费;
《美国商标法》规定公布的注册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标注册后第五年至第六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主要内容是商标继续在指定商品/服务中使用,或者注册人基于其他特殊原因不使用商标,这种未使用商标并不意味着放弃商标。
否则,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商标注册将因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撤销而失效。美国的制度基于其商标第一使用制度,即美国的商标注册必须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或者声明商标使用的意图。
总之,为了提高国际注册的成功率,无论是马德里注册还是分别在各国注册,提前了解和咨询其商标法律和制度都是必不可少的。
2.商标效力期满后续展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十年期满后及时续展可以再获得十年的权力期。续展手续是支付续展费,说明续展原因,一般由申请人使用。
如果为了业务调整而放弃在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申请人需要通过减少商品服务的程序来填写申请,说明要减少的商品和原因,不需要继续支付续期费用。
在马德里系统下,第158573号注册商标是世界上最早、最有效的国际商标。自1893年注册以来,根据当时规定的续展期限,续展仍然有效。我们还能WIPO 该商标的所有注册内容都在数据库中找到,包括指定保护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