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37号文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37号文) 37号文是中国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37号文解决了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和境外融资并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而通常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是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审批(ODI),和37号文是两回事。
37号文 初始报备所需信息、资料和文件清单序号部门备注信息与资料:
1全部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2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非常清晰,申请人签字,2份
2境内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2份
3境内公司的章程和所有章程修正案(从工商局查档取得加盖查档章的)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2份
4申请人持有的第一级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公司注册证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境内企业公章,2份
5申请人持有的第一级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境内企业公章,2份
6申请人持有的第一级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票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境内企业公章(请注意股票证书上应有董事签字),2份
需要签署的申请文件:
1书面申请书,需要全部申请人签字原件,2份
2授权委托书,需要全部申请人签字原件,2份
3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2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非常清晰,本人签字,2份
4境内公司股东会决议,需要境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签字原件,2份
5承诺函原件,2份
6确认函原件,2份
7股权结构图原件,2份8中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需要申请人分别签字原件,2份
37号文登记目前一般通过VIE架构申请办理。
操作上,一般通过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且必须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后和WFOE设立(以营业执照颁发为标志)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