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成立了一家公司之后都是需要向所在国的税务局申报税务,香港公司也不例外,不论公司是否开业,是否有盈利,都需要报税,税局会根据申报情况评定是否需要缴税。
(一) 香港税务申报方式
在香港税务申报的方式有三种:
1、(第一种)核数师报告/审计报告(做账审计报税):适合有运营的有限公司
公司有营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提交资料做账审计向香港税务局报税。
审计报税需要提供公司月结单以及相关的业务单据(销售/采购/费用形式发票)进行理账,审计,报税,会产生审计费用,根据银行进账额阶梯式收费。理账周期3-6个月不等,会根据理账时间缩短或延长(如果是按照宽松处理的话比较快,一般一两个月就可以,价格也比较低一些,但是账目就没有做那么细,更主要是应付税务局的报税工作)
报税≠要缴税
香港是根据理账后账面利润计税的,销售发票金额-采购发票金额-费用单据金额,亏损不用缴税,有盈余才需要计税
利润200万港币以内利润*8.25%计税
利润200万港币以上利润*16.5%计税
2、(第二种)零报税:实际没有开户运营的公司可选择
香港公司申请零报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2)公司账户没有任何资金流动或者没有开户
3)没有以该公司名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及注册香港商标等。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就可选择按第一种方式花成本做无营业审计报告,或者收到税表零报税(只零报税表,没有审计报告,所以如果后期有开户运营,要从注册之日起补充之前零报年度的休眠报告)
注意:早期税局不严查,有的公司有经营但是做零申报,跟实际业务不符,没被查到没关系,被查到的话,除了补审计,还有可能产生额外的罚款定税,最严重的情况,如果被认定逃税,董事会面临刑事责任。所以现在crs税务交换大环境下,香港公司本身也在严查薄水,卓信建议有业务要如实审计报税。
3、(第三种)申请离岸豁免(申请免税)
条件必须是香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满足离岸经营的所有条件,如:如您的合同不在香港签署,货物不经香港报关,无聘请香港当地员工,在香港无办公场所,没和香港的客户有贸易往来,在香港银行无进行大量信用证贴现等。香港公司税务体制只要不是在本土经营的收入都是离岸所得,这部分的收入则可以审计后通过申请豁免税收。
申请离岸豁免后,税局会发信件(有可能不止一次,从第一次答辩开始耗时1-2年左右)要求企业提供资料佐证离岸经营(回复政府问题会计师会有收费,三万起步),根据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同意豁免的申请,税局没有同意离岸豁免的情况下在香港完税,税局同意离岸豁免的情况下在香港免税,回利润归属地完税
注意:因为不论是否做离岸豁免,都会在香港产生审计的费用,假设花费几万成本离岸豁免成功还要回归归属地完税,CRS政策下,大部分客户都会选择在香港审计亏损或微利,在香港进行完税,避免后期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