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有关规定,接受使馆领事辖区(领区)内的认证申请。
大使馆国际公证认证的用途
大使馆国际公证认证是一份最权威的政府文件,由出具该证书的所在国律师、该国外务部和中国驻该国大使馆一级秘书对这个注册证书的认证。其主要的用途在于该公司以国外公司的身份到中国来投资时,中国受理外商投资时所需的一份认证,证明其公司在当地的使馆认证,证明其合法、有效性。
能提供哪些国家地区的大使馆认证
(1)英国公司:公司注册证书,由英国律师公证,外务部认证加Apostille,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2)英属维尔京(BVI)公司:公司注册证书,由英国律师公证,外务部认证加Apostille,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3)开曼公司:公司注册证书,由英国律师公证,外务部认证加Apostille,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4)美国公司:公司注册证书,由公证员公证,州务卿认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对于非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当事人需将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外交部公证认证处或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大使馆国际公证认证得到的文件
1、律师公证
2、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Apostille
3、中国大使馆认证
办理大使馆国际公证认证应注意事项
1、使馆只确认英国外交部官员签字属实,文件内容由出文方负责。
2、根据中英协议,1997年7月1日后《海牙公约》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地区。在英国产生的文件,无需经中国使馆认证,便可在香港和澳门使用。
3、在英国其他属地,如维京群岛(Virgin Islands)、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等产生的文件,须经英国外交部认证处认证后,再到使馆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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