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全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特殊目的公司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主要规定国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境外投融资和回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
外汇登记立红筹股结构的企业来说,外汇登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由于外汇事项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整个红筹股结构无法顺利上市。
考虑到37号文登记在红筹架构搭建中的重要性,瑞丰德永为大家梳理37号文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为什么要办理37号文件登记?
如果中国人对海外投资或持股有许多限制,中国自然人原则上不允许在海外投资。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件是中国自然人持有海外公司股份的唯一途径。
37国内个人跨境资本流动从规则层面:
①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
②境内个人参与境外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权激励。
也就是37号文规划了以下问题。↓↓
1.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2. 解决境外融资和回程投资的合规性
3. 通过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金回收渠道
谁需要注册37号文件?
根据37号文件的规定,下列人员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并返程投资的,应当办理37号文件登记:
1. 境内个人具有中国籍,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主要包括三类:
(1) 中国企业创始人
(2) 中国企业其他中国自然人股东
(3) 中国企业上市前ESOP鼓励已行使的员工
2. 境外特定个人和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出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37号文件登记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在海外上市搭建红筹/VIE建立境外控股公司后,国内自然人设立架构WFOE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应向外管局申请。
如果此时不办理登记,国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实现收入将难以转回国内使用,这将导致WFOE与海外母公司的资本交易(利润、出资等)是非法的,可能会对公司的海外上市造成障碍。
37号文件注册在哪里办理?
选择申请境内资产或权益登记的,应当向境内企业资产或者权益所在地银行申请;
涉及多个国内企业资产或权益且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择其中一家主要资产或权益所在地银行集中登记;
选择出资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登记。
由于目前多数项目仍以创始人所持境内企业股权办理37号文登记,因此在企业所在地银行办理的情况较为多见。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的后果是什么?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国内个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虚假承诺的,外汇管理机关也有权责令改正、警告,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资金流出、外汇流入等问题的,处罚金额进一步增加,有关外汇需要限期恢复。
此外,国内个人未能合规登记,还涉及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合规或限制。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面临罚款,并可能进一步受到外汇利润或其他外汇业务的限制。
此外,由于现实中仍难以办理补充登记,这种不合规情况也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的融资和后续资本运营。特别是在企业上市准备阶段,创始人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纠正相关缺陷(可能无法纠正);如果相关缺陷无法解决,中介机构也很难发布合规意见。
境外信托的受益人需要注册37号文件吗?
37控制是指国内居民通过收购、信托、持有、投票、回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获得特殊目的公司的经营权、收益权或决策权。
虽然从法律法规的字面意义上看,通过信托获得特殊目的公司的经营权、收益权或决策权仍属于37号文件登记的情况,但在实践中,信托结构37号文件登记可能存在一些障碍,需要与当地外部管理部门沟通。
卓信企业提醒
以37号文件登记为代表的外汇合规问题,不仅是红筹股结构建设初期企业必须考虑和规划的重点,也是投资者和国内外机构在未来资本运营中普遍关注的关键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