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位于非洲西部,是非洲第一大经济体,2019年,尼日利亚GDP总额为4481.2亿美元,人均GDP总额约3020美元,在非洲排名第11位。尼日利亚人口基数庞大,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较多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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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国和尼日利亚的合作不断开花结果,以自贸区为依托,中国企业走进非洲,促进了中非产能合作,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了中非之间的合作共赢,那么对于中企来说尼日利亚营商环境有何优势?
尼日利亚营商环境
地理位置
尼日利亚南临大西洋几内亚湾,其最大的城市拉各斯拥用西非最重要的港口;尼日利亚自然资源丰富,已探明石油储量居非洲第二、世界第十一;已探明天然气储量居非洲第一、世界第十。
外资吸引力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9年,尼日利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流量为32.99亿美元;截至2019年底,尼日利亚吸收外资存量为986.18亿美元。北美与欧洲是尼日利亚外资的最大来源地,二者对尼日利亚投资占尼日利亚吸收外资总量的近80%,其他主要投资来源地依次是非洲、亚洲、中东、南美。2019年,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约2.5亿美元,直接投资存量为21.94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通讯、石油行业和制造业。
经济园区
尼日利亚有两类经济园区:一是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共有39个(截至2020年5月),由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统一管理;二是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共有4个(截至2020年5月),由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管理局统一管理。
1992年,尼日利亚通过《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法》,并成立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开始建设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促进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刺激出口导向型企业和制造业发展,减轻经济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依赖。正式运营的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分布在联邦首都区以及拉各斯州、卡诺州、奥贡州等7个州,其中拉各斯州最多,达到11个。截至2019年5月,已入园企业超过400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超过200亿元。
由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统一管理的39个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中,正式运营的共有20个,未运营(在建、办理运营手续、暂停运营)的共有19个。
多双边经贸协定
多边经贸协定:尼日利亚签订并生效的多边经贸协定主要有《西共体关于投资的补充法案》、《科托努协议》(与欧盟签订)、《西共体条约(修订)》、《成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伊斯兰会议组织会员国之间投资促进、保护和担保协定》等。截至2020年5月,尼日利亚是西非13个国家中唯一没有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定》的国家。
双边投资协定:尼日利亚与中国、芬兰、西班牙、塞尔维亚、瑞典、瑞士、意大利、南非、德国、罗马尼亚、韩国、荷兰、英国、法国、中国台湾等15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并已生效。尼日利亚与以下14个国家签订有双边投资协定,但迄今尚未生效:摩洛哥、新加坡、阿联酋、加拿大、奥地利、科威特、土耳其、俄罗斯、埃塞俄比亚、乌干达、牙买加、阿尔及利亚、埃及、保加利亚。
双边贸易协定:尼日利亚与以下16个国家签订有双边贸易协定阿尔及利亚、贝宁、喀麦隆、乍得、中国、科特迪瓦、古巴、埃及、埃塞俄比亚、伊朗、利比里亚、肯尼亚、尼日尔、突尼斯、乌干达、越南。与以下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有贸易谅解备忘录或协议:加拿大、中国、希腊、印度尼西亚、纳米比亚、尼日尔、中国台湾、南非、西班牙。尼日利亚与美国签署并生效了《尼日利亚—美国贸易和投资框架协议》。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尼日利亚与中国、新加坡、南非、加拿大、罗马尼亚、荷兰、法国、比利时、巴基斯坦、捷克、斯洛伐克、菲律宾、英国、意大利等14个国家签订并批准生效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吸收外资政策法规。
吸引外资政策法规
尼日利亚工业、贸易和投资部是尼日利亚投资主管部门,其下属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是尼日利亚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尼日利亚还有至少15个州一级的投资促进机构,由各州建立,为在本州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服务例如,阿夸伊博姆州成立了阿夸伊博姆投资和工业促进委员会(Akwa Ibom Investment and IndustrialPromotion Council),拉各斯州成立了涉外事务和投资办公室(Office of OverseasAffairs and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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